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表示,在目前国内互联网接入市场上,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合并已经占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市场份额,从这个层面上可以肯定断定他们具有市场支配地位。如果他们利用这种优势对跟自己有竞争关系的竞争对手开出高价,而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却给出优惠价,这就是涉嫌违法反垄断法里面禁止的价格歧视。

中国电信、中国联通涉嫌垄断数据分析
根据业内人士反映,作为具有主导地位的网络运营商,电信和联通在宽带接入市场大量采取排挤对手的竞争手段已是常事,这无疑会有碍于市场的健康、有序发展,早已引发市场不满。更有内部人士透露,电信、联通长期的以“同一种产品,三种用户、三种价格”策略来进行价格歧视行为。两家公司给作为竞争对手的,处于弱势地位的运营商网间流量结算价格超过100万元/G/月,而增值服务提供商的结算价格则只有10万~30万元/G/月,到了内容服务提供商,就仅为3万~10万元/G/月,三种用户之间的差异巨大,显然有失公平。
面对此困境,其他运营商为了规避高额费用,几乎都采用穿透接入的方式进行流量结算。就是不会直接用自身的名义去跟电信、联通进行交易,而是通过第三方购买便宜的流量,然后借为己用,用来发展自身固网业务。这种取巧的方法就在于偷换概念,相当于换个身份跟电信、联通打交道。但显然,这让电信、联通通过价格歧视政策获取的巨额利益流于无形,故去年8月,中国电信下发文件全面禁止小运营商的穿透流量接入。
一石激起千层浪,此举导致铁通等运营商损失惨重。以当时的重灾区广东铁通为例,据统计,在电信清查开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,铁通宽带用户申诉达37477件,越级投诉39件,37443户没有缴费,28210户面临退网。正是此次大范围的断网事件引起了监管层的注意,接着就有了后来的反垄断调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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